在與經銷商簽訂銷售合同時,要注意以下事項,以避免日后處理應收帳款時與經銷商產生分歧而帶來經營風險:
1、 明確各項交易條件,如:價格、付款方式、付款日期、運輸情況等;
2、 明確雙方的權利和違約責任;
3、 確定合同期限,合同結束后視情況再行簽訂;
4、 加蓋經銷商的合同專用章(避免個體行為的私章或簽字);
財務要形成定期的對帳制度,全屋家具定制每隔三個月或半年就必須同經銷商核對一次帳目,以下幾種情況容易造成單據、金額等方面的誤差,要尤為重視:
1、 產品結構為多品種、多規(guī)格;
2、 產品的回款期限不同,或因經營條件的不同而同種產品回款期限不同;
3、 產品出現(xiàn)平調、退貨、換貨時;
4、 經銷商不能夠按單對單(銷售單據或發(fā)票)回款;
5、 要主動拒絕用貨款墊支其它款項(客戶返利、破損產品貨款、廣告款、終端銷售推廣費用等);
制訂相應的銷售獎勵政策,鼓勵經銷商采取購銷、現(xiàn)款現(xiàn)貨等方式合作,盡量減少賒銷、代銷的方式。
對不同的經銷商給予不同的信用額度和期限(一般為半年)。對經銷商的信用管理要采取動態(tài)的管理辦法,即每半年根據前期合作情況,對經銷商的信用情況重新評定。
1、建立完善的經銷商開戶制度 ,對經銷商選擇時進行充分、科學的評估。評估的內容應包括:
a.經銷商的資信狀況,包括:企業(yè)發(fā)展狀況、在行業(yè)中的口碑、歷史交易記錄、在銷售通路中上、下游的評價等。
b.經銷商的財務狀況,包括:企業(yè)的性質、注冊資金、資金來源、固定資產、流動資金、企業(yè)欠債情況、還債能力、經銷商應收帳款等。
c.經銷商的經營狀況,包括:公司發(fā)展方向、負責人經營理念、主營銷售渠道、是否有本行業(yè)的經驗、是否有經銷競爭產品、是否有代理暢銷產品、銷售隊伍、銷售規(guī)模、倉儲、物流配送系統(tǒng)等。
d.負責人的個人資料,包括:社會地位、家庭背景、個人背景、家庭成員、婚姻狀況、個人愛好、不良嗜好等。
2、強化經銷商的回款意識。經銷商在處理應付帳款時,會根據以下的原則而選擇先后支付順序:
a、 對經銷商利潤貢獻的多少;
b、 代理產品銷售金額的多少
c、 代理產品在經銷商心目中的地位;
d、 客情關系的維護程度;
e、 廠家對貨款管理的松、緊程度;
3、控制發(fā)貨以減少應收帳款,按照經銷商實際的經營情況,采用“多批少量”的方法可以有效地控制應收帳款。
4、適當的通路促銷以減少應收帳款,對重點客戶可實行通路促銷政策,有效地降低廠家的應收帳款。
5、建立經銷商的庫存管理制度,通過對經銷商庫存的動態(tài)管理(銷售頻率、銷售數量、銷售通路、覆蓋區(qū)域等),及時了解經銷商的經營狀況保證銷售的正常運轉,有效地控制應收帳款。
1. 辦公地點由高檔向低檔搬遷;
2. 頻繁轉換管理層、業(yè)務人員,公司離職人員增加;
3. 受到其他公司的法律訴訟;
4. 公司財務人員經常性的回避;
5. 付款比過去延遲;經常超出最后期限;
6. 多次破壞付款承諾;
7. 經常找不到公司負責人;
8. 公司負責人發(fā)生意外;
9. 公司決策層存在較嚴重的內部矛盾,未來發(fā)展方向不明確。
10. 公司有其他的不明確贏利的投資(投機)如:股票、期貨等;
11. 不正常的不回復電話;
12. 開出大量的期票;
13. 銀行退票(理由:余款不足);
14. 應收帳款過多,資金回籠困難;
15. 轉換銀行過于頻繁;
16. 以低價拋售商品(低于供貨商底價)
17. 突然下過大的定單(遠遠超出所在區(qū)域的銷售能力);
18. 發(fā)展過快(管理、經營不能同步發(fā)展)當經銷商出現(xiàn)以上危險信息時,廠家采取果斷、迅速的應變措施,可以降低應收帳款的回收風險。
1、加強銷售人員的原則性,不折不扣的執(zhí)行公司制定的銷售政策(應收帳款管理)。
2、貨款回收期限前一周,電話通知或拜訪負責人,預知其結款日期;期限前三天確定結款日期,如自己不能如約應通知對方自己的某一位同事會前往處理,如對方不能如約,應建議對方授權其他人跟進此款;在結款日一定按時前往拜訪。
3、嚴格最后收款期限
a、 客戶拖欠之日數,不應超過回款期限的1/3;如超過,應馬上采取行動追討;
b、凡催討,均必須就應收款的催收與公司簽訂催收責任書。
c、 如果不馬上追討,相當于將回款的機會讓給別的公司,本公司的經營風險就相應的提高。
4、加強銷售人員終端管理、維護能力: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終端維護的管理辦法,確保廠家貨款的安全。
5、提高銷售人員追款技巧: 追討函件; 豐富、完善的客戶資料檔案; 讓對方寫下支付欠款的承諾函件,并加蓋公章; 與負責人直接接觸; 錄音; 向警方求助; 豐富自己財務、銀行等方面的知識。如:支票、電匯、匯票、承兌匯票、退票等。
1. 確保銷售資料(收貨單據、發(fā)票等)齊備,內容準確無誤。
2. 準時給予文件;盡早給經銷商發(fā)票,同時要確認經銷商收到發(fā)票;
3. 完善客戶跟進制度。
4. 定期探訪:如客戶到期付款,應按時上門收款,或電話催收;即使是過期一天,也應馬上追收,不應有等待的心理;
5. 建立形象并加強服務意識,認同及理解客戶的困難和投訴,同時利用自身的優(yōu)勢幫助客戶解決困難;
6. 技巧訓練,如:電話技巧、上門拜訪技巧;同時應了解客戶的經營狀況、財務狀況、個人背景等資料;
1. 文件:檢查被拖欠款項的銷售文件是否齊備
2. 收集資料:要求客戶提供拖欠款項的原因,并收集資料以證明其正確性;
3. 追討文件:建立帳款催收制度。根據情況發(fā)展的不同,建立三種不同程度的追討文件――預告、警告、律師信,按情況及時發(fā)出;
4. 最后期限:要求客戶了解最后的期限以及其后果,讓客戶了解最后期限的含義;
5. 行動升級:將欠款交予較高級的管理人員處理,將壓力提升;
6. 調節(jié):使用分期付款、罰息、停止數期等手段分期收回欠款;
7. 要求協(xié)助:使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利益。
1. 折讓
2. 收回貨物
3. 處理抵押品
4. 尋求法律協(xié)助
5. 訴訟保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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